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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星代言的互联网效应 “在一起”互惠双赢

信息来源:星光闪耀明星代言 | 所属分类:代言观点 | 日期:2016-4-25 | 浏览:2528次 

 

    明星代言选星光闪耀(www.xgsy188.com) 在过去几年,互联网行业早已星光璀璨:韩寒、王珞丹、姚晨代言凡客,姚晨代言赶集网,杨幂代言58同城,李敏镐代言手机淘宝,邓超代言携程,佟大为代言同程旅游,周杰伦代言途牛……明星和互联网公司越来越多地“在一起”,星光闪耀明星代言公司分析:明星加入有利于互联网产品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实现品牌战略升级。


   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,互联网公司不再满足现有的行业声望,而要在公众领域有更大的作为。明星代言无疑是让品牌知名度、高度在较短时间快速“突围”,培育潜在市场的有效办法。


    在信息化时代,最大限度地吸引用户或消费者的注意力,培养潜在的消费群体,获得最大的未来商业利益,这就是“注意力经济”。


    明星本身就是“注意力经济”的产物,粉丝越多其商业价值越高,明星效应就相当于互联网产品的“流量”。而互联网从诞生之初就被冠以“注意力经济”标签,“流量为王”与明星效应有着异曲同工之妙。


    明星代言互联网公司,除了可观的收入,两者之间等量级的“公众注意力”是关键。


    以李敏镐代言手机淘宝为例,李敏镐在中国有着超高人气,手机淘宝在同行业中独占鳌头,通过此次合作,手机淘宝可以吸引到李敏镐众多粉丝的关注。


    明星代言互联网产品,想象空间很大,很难说是谁帮助了谁,或是谁利用了谁;只能说是针对用户相对广泛的共性需求,明星和互联网互惠双赢,一拍即合。


    毫无疑问,明星的超高人气可以帮助互联网产品获得更多关注,将其品牌具象化。而借助代言的强大广告传播渠道,明星也获得更大的曝光率。互联网传播具有双向性、发散性和自主性,成本低且效果好,明星能不断“刷脸”,还可以了解粉丝意见定向转型,在一定程度上保持自己的高关注度。


    从另一个角度看,互联网的搜索频率已成为衡量明星人气高低的标准。出镜率越高意味着明星的商业价值就越高,变现方式也更多样化。主流互联网产品动辄拥有上亿用户,明星和互联网产品“在一起”,将赢得更多网友关注进而增加人气。


    星光闪耀明星代言公司认为,明星代言是互联网产品进行品牌建设的催化剂,在引导用户思想和行为之外,更重要的是产品的功能和用户体验,只有二者兼顾,品牌价值才能得到全面催化和放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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